财迷心窍敲诈 东窗事发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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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2: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日前,由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淮上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陆某、郭某敲诈勒索案作出判决,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4月,被告人陆某、郭某受聘于蚌明高速公路十四标段任工程师,负责该工程相关技术和整理上报有关技术资料等工作。2005年春节期间,两被告人回家过年时密谋:以“风险金”、“工程质量有隐患”为借口,采取不做工程资料和隐匿工程资
因被害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两被告人的犯罪目的未能得逞。 (朱渝石放陈冬林黄庆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