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提质疑 执法局回应: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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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2:09 西部商报 | |||||||||
拆除户外广告 追踪 从6月15日开始,兰州市城管执法局对近郊四区现存的违章广告进行了集中清理,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执法局获悉,“甘肃友好”、“兰州中大”等广告公司日前联合签名向兰州市政府递交了《质疑兰州市城管执法局拆除户外广告的行为》。对于兰州市执法局执法的合法性、拆除依据、下属单位执法权、设计规划是否具有科学性等问题提出了六大“疑问
兰州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兰州市拆除违章户外广告是从创建全国文明和卫生城市的立场出发,拆除户外广告有法可依。面对部分广告公司的质疑,执法局也做出了相应的解释,这次拆除违章户外广告行动,兰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是依据兰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享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同时设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受市城管执法局委托,可具体从事行政执法行为。目前的广告规划由执法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院、策划院进行规划,而后进行评审会、修订,修订的规划报市规划局进行审定,再次进行修改,最后报市规建委进行审定。(王燕军 王潇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