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对加班“提高警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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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2: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上海市劳动部门在最近的监察中发现,高温期间的加班现象是愈演愈烈,上海至少有4成劳动者处于超时工作状态,“朝九晚五”成了“朝九晚无”。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希望广大劳动者提高警惕。 (《新安晚报》7月3日报道)
劳动部门提醒劳动者“提高警惕”,其用心良苦的确值得称赞。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企业高温时期的加班愈演愈烈,究竟谁应该提高警惕? 让劳动者提高警惕?恐怕他们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工作的让找工作累死,有工作让工作累死”。对饭碗的担心,甚于高温时节的加班“多流汗”。明明知道用工单位要求自己额外加班是违规的,但让他们提高警惕,他们敢吗? 其实,对于劳动部门来说,对于用工单位的违规行为,的确应该提高警惕。不是吗?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偶尔为之可以。但长期要求劳动者加班,并将其作为一种常态,明显违反《劳动法》。长期如此,劳动部门假若不知,恐怕已经失职。对于这些别有用心者,难道不该提高警惕吗? 高温期间的加班现象是愈演愈烈不正常,而在这种不正常的背后,反映出的是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和劳动监察的缺位。对于劳动者来说,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没错,但作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更不能满足于“提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