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走过场”,严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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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2: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从即日起至本月25日,我省交警部门将在全省开展大规模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省公安厅明确要求,严禁检查“流于形式”或“走过场”,并首次制定首查负责制、媒体曝光等新规定,确保检查的“含金量”。 据了解,在此次安全检查中,交警部门将重点检查各地无牌无证、拼装、报废机动车治理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和公路客运车辆集中排查及督促整改情况;校园及周边道路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交警部门要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对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未能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督促整改,经群众举报或上级交警部门督查发现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此外,实行交通安全隐患通报、曝光制度,各地交警部门要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报告当地政府,同时在媒体上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予以曝光,督促责任单位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安全检查有“走过场”等失职、渎职行为,警方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范恒贵 本报记者 楚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