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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均住宅面积达32.86平方米 全国排名第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2:43 国际在线

  北京人均住宅面积全国排第三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2.86平方米 一年间增加了7.74平方米

  建设部昨天公布的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显示,按户籍人口统计,北京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2.86平方米,比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26.11平方米多了6.75平方
米,在除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居第3位。

  北京人均住宅年增7.74平方米

  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北京市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2.86平方米,仅次于浙江和上海,位居全国第三。与2004年相比,北京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有了较大的上升。据介绍,2004年北京市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5.12平方米,一年间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增加了7.74平方米,说明了北京市民越住越宽敞。

  浙江人均住宅面积全国最高

  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其中东部地区28平方米,中部地区23.9平方米,西部地区25.24平方米。其中,最低为贵州,人均20.40平方米。最高为浙江,人均34.80平方米;上海为33.07平方米,居全国第二。

  全国城镇住宅私有率达八成

  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城镇私有住宅建筑面积87.9亿平方米,住宅私有率为81.62%。东部地区私有住宅44.32亿平方米,中部地区24.17亿平方米,西部地区19.41亿平方米,住宅私有率分别为82.58%、79.69%和81.93%。(竞报 记者崔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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