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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招生诈骗考生不得不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2:45 新闻晨报

  6月26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和家长,要提防五类招生诈骗行为:

  ■混淆不同的招生类别进行蒙骗。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等形式与普通高考的区别,来蒙骗考生和家长。

  ■打着自主招生的幌子骗取钱财。自主招生录取新生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要在高
考前通过学校组织的测试,之后还要进行统试;二是学校测试合格后,还必须参加每年6月份的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考生所报考学校的同批次的分数线才可以录取。所以自主招生不是无条件的自由招生。

  ■假借定向招生的名义进行诈骗。有一些骗子对考生家长吹嘘有关系可搞到定向招生计划,只要出所谓的定向费就可以录取。实际上教育部从2005年开始,明确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一般不再安排定向名额,同时,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利用录取信息进行诈骗。每年的高招录取期间,都有一些骗子利用考生或者家长提供的考生号,在招生咨询时通过有关人员进行招生,实际上属于一种投档录取。这些骗子声称自己花钱疏通了关系后考生才被录取,以此向考生和家长索取钱财。

  ■吹嘘可以拿到内部指标。有的骗子甚至冒充高校招生人员,说计划外指标可以降分录取,索取指标费,或者要求家长预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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