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总统”礼遇降低李登辉面临搬离豪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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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3:0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中国台湾网3日消息台“立法院”上周三通过台湾地区领导人“卸任礼遇条例”修正案,首当其冲的前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表示,如果办公费用太高无法承受,愿意搬回鸿禧山庄住宅。 日前,台“立法院”通过文件,大砍前台湾地区领导人“卸任礼遇条例”,从明年1月起生效。台湾目前光是替李登辉支付外双溪翠山庄寓所、淡水台综院办公室两处房租一年
台当局“总统府”官员表示,礼遇经费递减后,由卸任领导人自行决定分配比例的原则不变。明年这800万元,李登辉可自行分配,如果多数用于办公室租金,就必须削减人员费用。 李登辉现在所住的翠山庄,是在2000年由台当局“总统府”签约租下,除了按月付给房东每月31万元租金,当时还大手笔编列1383万元修缮房屋,将房子从二层楼变三层楼,使用近300平米,堪称“超优房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