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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月票卡将罚3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3:4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一波)昨天,市公交集团的800名稽查员正式开始专项稽查逃票。市公交集团当天公布了逃票行为的处罚办法。

  市公交集团称,如果遇到“问题车票”,稽查员将按照今年6月公布的《北京市公共汽车电车车票使用办法》,对于不购票或者使用废票乘车的,市区线路补交票款5元,郊区线路补交票款10元;使用其他证件冒充月票卡以及冒用他人月票卡的,补交票款150元;使用
涂改、伪造月票卡的,补交票款300元。

  市公交集团表示,不按规定购买车票或者使用月票卡的乘客补交票款后,乘务员须按所补票款额出具补票凭证。此外,不按规定购买车票或者使用月票卡的乘客,拒绝补票或者拒绝乘务员验票,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将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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