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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正常报道突发事件不受干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4:10 重庆晚报

  新华网北京7月3日电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汪永清3日表示,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中有关对媒体的处罚规定,只有在违反规定擅自发布不实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适用,这不会影响新闻媒体正常报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第57条规定: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情节严
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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