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三元坐牢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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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4:20 深圳商报 | |||||||||
【本报东莞电】记者3日从东莞市人民法院获悉,3名合伙抢劫者近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他们3人共抢得人民币3.5元。 去年12月17日凌晨1时许,王某某、田某某、吕某某3人经预谋抢劫后窜至东莞市一公共汽车站台作案。田某某见陈某经过身边,用手勒住陈某的脖子,另两名同伙随即上前抓住陈某的双手,对其进行搜身,抢得现金3.5元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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