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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去世家属隐身 医生搭钱存放遗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5:1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锦州讯(记者尤宏韬)患者在医院死亡,家属却在留下落款为“家妻”的纸条后再没露面。

  无奈之下,医生自掏2000元将死者送到殡仪馆。

  患者死亡“家妻”一走了之

  昨日,解放军205医院神经心胸外科李润明主任告诉记者,6月26日凌晨,该院接收了一名患者,56岁的患者何某在锦州一家电容器厂工作。

  “陪同患者来的是同事,身上都没带钱,当时我们也没多考虑,就紧急抢救。”李润明说。

  6月27日,何某妻子和所在单位负责人来到医院,单位向医院交了2500元钱。何某妻子还为院方留下了一张纸条。记者在纸条上看到,上面写着何某所在工厂地址、负责人房某的名字和手机号码,落款为“家妻”。另外,何某妻子还告诉院方一个手机号码。

  何某手术后被送到重症监护病房,因为重症监护病房禁止家属陪护,家属和单位来人就相继走了。

  “6月30日中午,何某因脑出血死亡,这时我们才发现何某家属已经联系不上了,”李润明说。院方拨打何某单位电话,单位表示,医院应该找家属。无奈之下,6月30日,李润明自己掏了2000元钱,将何某的遗体送到殡仪馆存放。

  据锦州殡仪馆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何某的遗体还保存在殡仪馆,家属也没来人处理。殡仪馆只能保存20几天,超过期限只能将遗体火化。

  家属弃尸因为工伤认定?

  昨日,记者拨打了何某妻子留下的电话。接电话的男子表示,自己既不是死者家属,也不是死者的朋友。“我不知道谁把我的电话留给了医院。”说完,该男子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拨通了何某单位房姓负责人电话,房先生表示,何某在单位做更夫,与单位还处在试用阶段,试用期为30天,但第19天就出现了这件事。事发后,单位也给何某垫付了2500元钱。何某死后,单位经过咨询律师,认为单位已经不存在责任,费用应由死者家属出。

  房先生告诉记者,何某留在单位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已经动迁,他们只有一个何某家属的手机号,机主是何某大哥的女婿。但房先生提供给记者的手机号,正是记者此前拨打的何某妻子留给院方的号码。

  “目前家属认为应该算工伤,之所以不出面是想以此为条件,向单位要补偿。”房先生分析说。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锦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处长关凤伟,关处长表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可依法获得赔偿。何某死亡时间已经超出了工伤范围,如果家属和单位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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