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判死刑 最高法院复核枪下留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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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5:1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由于虚开增值税发票高达3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收的巨额流失,云南个旧人朱金陵一、二审均被判处死刑。但是,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时,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撤销了二审裁定和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近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了这起引发各界关注的巨额税务犯罪案件。
第一被告朱金陵今年49岁。他于1997年注册成立的个旧金陵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陵公司)。据检察机关查明,朱金陵先后向涉及湖南、四川、广西等十余省市的162家公司和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合计3亿余元,并以价税总额的2%~3%收取手续费。至少造成5100万元国家税款的流失。 再审没有提供新证据 6月6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重组合议庭,重新开庭审理朱金陵案。控、辩双方都没有提交新的证据,公诉方甚至没有对起诉书做任何修改。双方各执一词,庭审仅持续了半天,没有当庭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二审一律开庭。云南省高院已经从基层借调了20名法官,新增了3个刑事审判庭,以应对接踵而来的死刑案件。 目前,朱金陵还在个旧市看守所等待红河州中院的判决结果。不论这个结果是什么,他都多了一次改判的机会。而这一次,他和他的辩护律师将站在二审的法庭上,而不是像一年前那样,只能在看守所里等待命运。 死刑二审开庭审理有待完善 有法律界人士评论说,朱金陵案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审理程序的监控正在逐渐严格,体现了国家慎用死刑的严肃态度。但同时,这种新的程序又带来了一系列技术细节操作和经验上的问题和挑战——无论是对公诉人、律师、还是法官。 比如说,重组合议庭后是否要像一审那样将全部证据一件一件地质证一遍?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经过多方面共同磋商后,决定省略这一程序,只将证据目录念了一遍。“这样做合理吗?合法吗?从理论上说,既然是新的合议庭,重新审理就应该重新质证。”尽管接受了这种做法,朱金陵的辩护律师王达人仍然提出质疑。相关的规定仍处于模糊阶段。 (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