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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私家侦探”(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5:13 山西晚报

  

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私家侦探”(图)

  婚姻调查、商务调查、财产调查……他们的身份和从事的行业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争议不断。不论他们对外宣称是民间调查员还是商务调查员,在老百姓眼里,他们就是“私家侦探”。

  这些神秘又普通的人就真实地生活在我们身边,他们的工作有着巨大的市场,却随时都可能触犯法律。

  记者探访“侦探”们有顾忌

  根据知情人士提供的线索,6月27日,记者前往太原市桥东街一家调查公司采访。

  记者亮明身份经理说“找错地方了”

  该公司位于一个住宅楼的四层,在该住宅楼的防盗门上挂着“××调查”字样。敲开门后,看到一个大办公室,窗帘紧闭,屋里最惹眼的当属供奉着的一尊关公像,烟雾缭绕。“经理在那边”,记者被工作人员带到了另一间办公室。

  记者亮明身份,说明来意,这位经理表示,“没有这些业务,找错地方了。”他们公司主要配合律师做商务调查,以及诉讼保全。比如,配合一些公司调查当地经销商是否有串货、擅自降价等行为及取证工作。而像“婚外情”、“包二奶”以及一些针对私人隐私方面的调查,公司没有开展,因为“和现行法律可能有些抵触”。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经理回答非常谨慎。

  这位经理的答复和知情人给记者提供的线索有些出入。无奈,记者只好离开该公司。

  假称需要婚姻调查3家公司都说“可以”

  随后,记者再次分别进行电话联系。吸取了上次的教训,记者这次没有先亮明身份,而是声称朋友怀疑妻子有外遇,看能不能帮助调查一下。这次,记者联系的3家调查公司都非常爽快地表示“可以”。但问到价格以及其他具体内容时,他们都表示,“具体情况不同,电话里不方便讲,详细情况必须面谈。”

  记者亮明身份,表示希望向他们了解一下行业相关情况时,均被拒绝。经过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努力,一家以“私人侦探社”对外宣传的公司负责人终于同意和记者“聊一聊”。

  侦探强调“我们在法律范围内工作”

  王经理,28岁,太原市某私人侦探社负责人。王经理介绍说,公司成立于2004年下半年。当时是“由于好奇,感觉有市场空间,所以就辞掉原来的工作,开了这家公司”。目前,公司有30多名员工,年龄大多在26—35岁之间,以退伍军人居多。

  婚姻调查业务最多

  公司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调查、婚姻调查、商务调查、债务清欠、律师咨询等服务。目前,婚姻调查方面的业务最多,一般价格在5000—20000元左右。

  和记者聊天时,王经理一再表示,公司和许多律师事务所有合作关系,公司业务都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的。“违法的事情不做,犯不着为别人的事把自己搭进去。”

  私家侦探是如何对“婚外情”和“包二奶”进行调查?王经理表示,都是一些比较“传统”的方式,比如,跟踪、拍照等。当记者问,调查时会不会使用一些窃听、摄像等专业间谍设备时,王经理肯定地表示,“没有”。那是法律不允许的,但不排除有其他公司在使用这些设备。

  曾经做过的案例

  那“侦探”们到底是如何“办案”的呢?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王经理简单给记者介绍了一个他们曾经做过的案例。

  刘女士与丈夫在1986年结婚,经过夫妻两人十几年的打拼,事业小有所成。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刘女士却感觉丈夫日渐陌生。后来,刘女士找该公司帮助调查。经过一周的调查,调查员在太原市某高级住宅小区发现了刘女士的丈夫与另一女子的“家”。调查员掌握了两人的生活规律,拍摄了二人的照片,并收集了一些物证。最后,调查员通知刘女士和其代理律师一起进入该屋,将刘女士丈夫和该女子堵在屋内。拥有了大量证据,刘女士在法庭上占据了主动。

  王先生表示,据他了解,太原市调查行业真正兴起,也就是近几年的事。目前太原从事这一行业的人还不多。“正规”公司也就是两三家,还有不少三五个人的小作坊式公司,由于经营理念和业务素质不同,确实也有良莠不齐的情况。

  工商表示侦探社不能注册

  这些所谓的“侦探公司”是如何进行工商登记的?私人侦探社是否具备合法手续呢?6月29日,记者走访了太原市工商局。

  太原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工商部门有文件,私人侦探社不允许注册登记。据介绍,国家在几年前就规定禁止向“私家侦探社”发营业执照,现在市面上打着“私家侦探”旗号或者进行“侦探、调查”业务的公司,都是以商务咨询或信息公司形式注册的,有些干脆就没注册。

  记者在太原市工商局注册大厅了解到,市场信息调查性质的公司是允许注册的。而部分调查公司正是在打这个“擦边球”,这也是不少“侦探公司”一直强调他们是调查公司的原因。

  工作人员表示,某些公司做起“侦探”业务,都属于超范围经营,都是不允许的。但由于这些公司位置和经营手法都比较隐蔽,工商部门监管起来有困难。

  市民担心隐私权如何保障

  婚姻状况调查、商务调查、找人……对侦探公司似乎无所不能的宣传,市民们如何看待?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

  许多市民表示,私家侦探的触角无孔不入,而且手段也越来越专业,那人们还有什么隐私可言?这些都让他们感到担忧和不安。

  从事酒类批发生意的郝先生说,社会上出现这些公司有一定的好处,确实能帮助一部分人解决一些困扰他们的问题,但如果调查公司利用手里掌握的当事人的隐私来敲诈勒索当事人的话,那就太可怕了。

  而另外一些市民则认为,由于整个行业处于地下状态,无人管理,比较混乱,有关部门应该正视这一社会现象,依靠法律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使之沿着理性的方向发展,给大家一个和谐的生活空间。

  律师看法最好能立法规范

  “私家侦探是一个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灰色产物。”6月30日,山西双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建中律师对记者说。私家侦探有市场

  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具有调查权的是公安局、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授权的机关,律师在一定范围内也享有这方面的权力。擅自在他人住宅、办公室安装窃听器,对个人行动采取跟踪、盯梢、偷拍、偷录等行为是违法的。但目前调查公司在没有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情况下,采集回来的证据在法庭上却是可以作为证据采纳的,这就决定了私人侦探或者是调查公司有一定的生存空间。目前,在我国私家侦探的工作可以说是在法律的边缘游走,随时都可能触犯法律。

  宋律师介绍说,“正如在19世纪中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私人侦探职业兴起的成因一样,当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社会矛盾复杂化,犯罪率不可避免地呈上升趋势。在公共执法机构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单纯靠以警察为代表的公共执法机构来维护社会治安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于是,私人侦探业便应运而生了。”调查行业的出现实际上是由于社会“公力救济”绵薄,市民选择的一种自我保护方式。

  “调查业迅速兴起的背后,是因为有一个非常巨大的市场。调查的范围,绝不仅仅是在人们传统印象中单纯对‘婚外恋’、‘包二奶’这类婚姻忠贞问题的调查,更多的还有经济欺诈、反倾销、打假等。”

  应先合法化再监督

  尽管相关部门明令禁止,但调查活动在“地下”依旧红红火火。宋律师表示,鉴于此,国家相关部门应该通过立法形式将其由地下转为公开,既满足了部分市民的客观需求,也可以对其进行严格监督。目前比较可行的一种模式是,将这部分业务纳入律师事务所的范畴,这样既满足了市场需求,而且由于律师事务所资质要求、监督都比较严格,这些都决定了他们不敢轻易越过法律的雷池,而监督起来也更为方便。

  本报记者常慧忠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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