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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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5:34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要露滋)昨日,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启动“十条措施”,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审查和受理,这“十条措施”分别是: 1.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热线电话029-87250426,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2.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审查和受理;
3.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接待岗”,抽调熟悉农民工相关业务知识的同志,专门负责接待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律咨询; 4.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和工伤损害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5.对外地农民工在西安市申请法律援助、却因特殊情况当时难以提供身份证明,其他手续均符合受理条件的,可先受理,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6.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要及时给予审查和受理,审查和受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7.对农民工数量多、矛盾激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及时介入,并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8.对公安、法院、劳动部门等部门办理有关农民工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应予以积极配合; 9.认真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监督工作,保证农民工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严禁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向农民工收取任何费用; 10.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