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学毕业生即日起开办落户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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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5:51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眼下又到了应届大学毕业生办理户籍关系的时候,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昨天发布消息称,2006年应届高校统招毕业生报到入户可从即日起至明年6月30日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应届统招毕业生
未找到工作前可先落户 “凡高校应届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在未找到工作前,都可先落户我市。”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没有联系好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直接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和人事代理手续,然后继续联系工作单位。 往届统招毕业生 需在主城有工作单位 往届统招毕业生或应届非统招的毕业生,申请入户需在主城区有工作单位。需要办理入户手续的毕业生,应先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和《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协议书》,填写好后应加盖所在学校的公章,交回时应交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户口迁移证。 落户期限 集体户口为两年 该人士称,集体户口落户期限为两年,限期内落户人员因有了固定合法住所或到有集体户口单位就业等原因,应按现行规定,及时办 理户口迁移。逾期未迁移户口的必须重新签入户协议书。另外,档案管理需交240元的年费。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通应届大学毕业生落户咨询电话:67765332(户口)、67765275(档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