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不再“保死不保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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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5:56 重庆商报 | |||||||||
据羊城晚报消息 重大疾病保险“保死不保生”的形象将扭转。昨日北京媒体报道,由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的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已近尾声,30种重大疾病都有了统一定义和理赔标准。预计新的重疾险产品今年年底可上市。 重大疾病保险的定义问题一直是引发纠纷的根源。目前市面的重大疾病保险品种不下40种,不同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界定和理赔标准不同。记者在某公司的重疾险条款中看
“今后,包括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30种重大疾病都有统一的定义、理赔标准和理赔原则。”知情人士透露。监管部门还拟将包括癌症、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急性心肌梗塞等7到10种疾病列为核心疾病——凡是叫“重大疾病”的保险,至少要保这些疾病。 过去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尺度比较严苛,让人以为“保死不保生”,今后理赔尺度将略微放宽。“主要是保那些不治疗危险性很高、而治疗后依然有较高存活率的病。”例如过去对肝癌往往是到了晚期、末期才能得到理赔,而今后可能放宽尺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