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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要建立长效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6:2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治理商业贿赂的号角已吹响。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160多件商业贿赂案件,罚没金额1000余万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医疗卫生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90多件,涉案医院20多家。通过查处案件,商业贿赂行为滋长蔓延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分析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导致商业贿赂行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现有的市场体系发育还不成熟,竞争机制存在缺陷,特别是在原料和辅助材料短缺的情况下,一些经营者为了占领市场或获取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采用商业贿赂的办法促成交易的实现。

  其次是监督制约软弱无力。商业贿赂犯罪多发生在医疗、电信、金融、建筑、土地、交通等行业,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这些行业是高度垄断行业,经济资源由少数人员掌控,而对这些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往往形同虚设,客观上给商业贿赂犯罪提供了空间。

  三是制度建设尚不健全。行政审批制度存在漏洞,重大事项的决定往往是一个人说了算;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单位内部财务制度松弛,管理混乱;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不完善、不落实,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是现行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目前,商业贿赂向多行业、多领域蔓延,形式也越来越多样,而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主体范围过窄,致使一些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难以被追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商业贿赂问题。

  要进一步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提供法律依据。当前,要尽快修改完善刑法关于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修改完善刑法关于洗钱犯罪的规定,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以及执业药师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各地区各部门也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对已查清的典型商业贿赂案件进行曝光,公开进行审理,起到威慑作用。

  要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其他改革的牵制作用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等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特别是要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及地区性封锁,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改变以行政手段为主管理经济的方式,从源头上根治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

  要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商业贿赂的相关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的信用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联合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等。各行业要加快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铲除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生存土壤。总之,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全方位治理,才能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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