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贪污1400万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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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6:36 扬子晚报 | |||||||||
沈阳电沈阳一国企经理刘阳采用隐匿房产、伪造承包协议、制作虚假结算报告等手段,大肆侵占房产及商品房销售款,价值共计1400多万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认定刘阳犯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今年42岁的刘阳,1994年至2004年任沈阳华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沈阳市八建房屋开发公司经理。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七八月间,刘阳将公司开发的岐山路小区19套商品房、一套门市房、两个车库(价值670多万元)以及商品房销售款800多万元据为己有,共计价值1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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