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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防止冤杀错杀山东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6:4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7月3日讯(记者 宋姝辉 通讯员张志华)今天是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山东高院在青岛、滨州、莱芜对3起死刑二审案件分别开庭审理。这也标志着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的目标已在山东开始实现。

  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工作对法院的审判力量、物质保障、工作协调等方面都提出了严峻挑战。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工作,并建立省委政法委负责的跨部
门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工作。山东高院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加强了协调配合,多次召开联席会,联合下发文件和会议纪要,对公诉人按时出庭、人犯集中关押、被告人检举揭发查证时限、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以及指定辩护律师、提高辩护质量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山东高院还联合公安、武警部门开展了两次应对越狱、劫囚等突发事件模拟实战演练,完善了预案,确保每起案件的押解、值庭工作万无一失。

  据了解,二审开庭审理程序,对死刑复核程序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死刑二审案件开庭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办理死刑核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是保证死刑判决公正和慎重的重要程序,目的是通过这道“防线”,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防止冤杀、错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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