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决定授予女检察官白洁“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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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7: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决定授予基层检察院女检察官白洁“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据介绍,今年32岁的白洁现为河南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她从事检察工作16年,从打字员、统计员、书记员一步步成长为一名优秀检察官。在过去6年里,她共审查批捕案件889件,在多次案件质量抽检和回访中,她经手的案件屡获当事人、案发单位
白洁此前先后获得河南省“五好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称号,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今年5月,河南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向白洁同志学习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3日举办了“白洁先进事迹报告会”。白洁与数百名检察官交流了自己在工作中的思想感受。她的同事向大家介绍了白洁在工作生活中的感人事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