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投诉屡遭“不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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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8:30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时下南京进入高温季节,企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可以享受4个月的高温费补助。可连日来很多读者向晨报反映,单位不发高温费,举报投诉竟也没人管。 建筑民工从没有高温费 要说发放高温费,建筑民工最该享受。可安徽民工刘元维说,他们从打工到现在,
发高温费竟依据旧文件 去年,江苏省劳动部门出台了有关高温费的新文件,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在岗职工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高温费标准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连日来,南京一家知名啤酒厂的职工向记者反映,该单位上周刚发了高温费,可依旧按1997年老政策的标准发钱,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55元,4个月共计220元。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该公司人事部时经理,她承认确有此事,但解释说这只是暂时的情况,接下来单位会根据个人岗位的具体情况发钱或是发放清凉饮料等。 执法缺乏相关法律依据 当天,记者将此反映至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该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高温费问题究竟该由谁管一直都没有明确。虽说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省劳动厅和税务部门联合发的文件,可这只是一个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执法的法律依据。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只能受理企业有高温费规定却没有发放高温费的投诉,对其他投诉就没办法受理,特别是农民工,这部分人的权益暂时没办法维护。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