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不准点名录取和体制外招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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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05 河北日报 | |||||||||
关注'2006高考 一旦违规,相关负责人将被停职检查,相关高校将受到扣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办学资格的处罚 本报讯(记者仝静海)“不得点名录取,不得体制外招生。”省考试院再次给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念起了“紧箍咒”:一旦触碰“高压线”,相关负责人将被停职检查,相关高校将受到扣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办学资格的处罚。
根据教育部今年高招的有关规定,所有高校的本地和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全部实行网上编制、执行和管理,录取期间对招生计划的调整也须使用专用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高校录取新生期间调整计划必须在本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到位。高校招生录取增加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得点名录取。省考试院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按国家下达的计划进行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和未经批准超计划招生,严禁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招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