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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蛙竟摆上饭店餐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1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7月3日讯青蛙也称田鸡,属于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一些餐馆却把炒田鸡当作一道美味佳肴摆在了餐桌上。

  3日,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省府前街的一些餐馆、饭店出售炒田鸡。中午12点20分,记者来到省府前街一家龙虾馆,看到很多顾客的餐桌上摆着青椒炒田鸡,有的顾客吃得津津有味。其中一位顾客还向记者介绍,炒田鸡和龙虾球是这家餐馆的招牌菜,价格为每盘
20元。

  随后,记者又走进另一家菜馆,服务员介绍他们的田鸡价格是这条街上最便宜的,每盘18元,辣炒和酱烧都可以。

  对此,很多市民呼吁,青蛙捕食害虫保护庄稼,人们不应该为了大饱口福而伤害它。对此,济南市林业局森保站的工作人员指出,青蛙属于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捕杀。该站准备近日对私自宰杀和买卖野生青蛙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违法业主将被罚款。


记 者 王 娟  实习生 魏丽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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