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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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49 中国环境报 | |||||||||
近期国家环保总局陆续接到一些地方和单位反映,有人假借总局和领导名义,以编撰书刊、举办活动、推销产品等为理由,向基层环保部门、企业和单位拉赞助、要支持,甚至强行摊派,严重败坏了总局领导和机关形象,干扰了有关企业和单位的正常工作,社会影响很坏。为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现公告如下: 一、国家环保总局及总局领导从未授权或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基层环保部门、企
二、凡发现有人假借总局及总局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名义向地方和企业强拉赞助、索要支持、推销商品等,一律予以拒绝并请与总局值班室联系,也可直接向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举报。 三、以国家环保总局各司及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进行书刊编撰、举办活动涉及经费支持的,请及时与总局核实。总局将对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值班室电话:(010)66556006 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