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细化生态省建设重点展开29项工作 上百个建设指标责任到具体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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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09:49 中国环境报 | |||||||||
王万程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2006年,海南省将着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公益林建设、水污染防治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工程、文明生态村建设、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等29项重点工作,以促进海南生态省建设。
据悉,2006年,海南省将新建1~2个自然保护区,并申报鹦哥岭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预计全年新增路边林造林9000亩,新增城边林两万亩、海防林3万亩;预计完成采空矿区复垦面积6000亩,土地沙化荒漠化治理面积1.5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万亩;预计新建无公害瓜果菜基地20万亩;预计全年新创建文明生态村1680个,并制定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住宅小区建设标准,选择20个文明生态集镇开展规划编制与创建工作,在海口、三亚、琼海、儋州等市、县启动20个文明生态住宅小区试点建设,共涉及到上百个具体指标,并施行责任制,责任到各负责单位。 根据《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编)》确定的全面建设阶段的任务要求,海南省政府要求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林业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各大部门,以及地方市县,重点做好生态保护与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推广循环经济模式、改善人居环境和营造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等六大方面,涉及到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水污染防治、文明生态村建设、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等29项重点工作,上百个具体指标。 海南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介绍说,这29项重点工作细化到具体的数量,如果全部达到预定的目标,将使海南省的生态建设迈进一大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