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实行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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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0:2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近日,丹阳市正式出台《丹阳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搭建软环境服务平台的实施意见》。 丹阳规定,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有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或影响市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的;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造成严重不良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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