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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实行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0:21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近日,丹阳市正式出台《丹阳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搭建软环境服务平台的实施意见》。

  丹阳规定,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有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或影响市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的;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造成严重不良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责任意识淡薄,履行管理职责不力,致使公共利益或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等情形,都将受到问责。(桂兵惠铭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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