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实施医疗保险惠民新政住院自付比例明显调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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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0:3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江阴7月1日起实施新的富民惠民政策,从当日起,江阴百姓看病就医,自付的比例大幅度下调,生活在江阴的百姓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了。 江阴新调整的医疗保险新政降低了住院统筹段个人自付比例,个人负担大为减轻。江阴新政规定:在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部分,个人自付比例由原12%调整为9%,5001—10000元的部分,由原9%调整为6%,10001—40000元的
江阴新政提高了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对鉴定为18种慢性病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用完后的补助起付标准,由原自付500元调整降低为300元,对18种慢性病的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补助比例分别由原70%、80%提高到80%、90%。同时提高了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年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24万元提高到30万元。新政开通了城镇自由职业等转外诊治的报销比例。 (宋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