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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免税呼唤制度性解决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0:53 公益时报

  -本报记者程芬

  目前,我国涉及慈善事业以及公益捐赠的法律法规有六部,分别是:《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社团 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个人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

  “尽管税法中有关非营利组织的税收政策规定比较多,对不同的非营利组织也设定了程度不同的优惠政策,但我国目 前仍然没有特定税法来规范各种非营利组织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在《中国非 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和问题》一文中指出:“这种税法缺位的局面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税收制度的一个重大缺陷,严重 影响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据了解,2005年全国有基金会975个,其中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基金会有80多家。迄今为止,享受优惠政策 允许全额扣除的只有22家公益组织,除上述10家外,还有2003年批准的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机构和2004年 批准的宋庆龄基金会等6个公益组织。

  “这对其他组织不公平。”

北京大学NPO法律研究中心陈金罗教授说:“他们做的都是公益事业,待遇却不一样。 ”

  “国家对基金会免税政策仍然采取个案式审批,这给政府部门很大的裁量权。”陈金罗教授说:“通常情况下,这不 是法定,而是权定!特别是在转型时期,这种操作容易优亲厚友,给基金会的运作和政府管理都带来了困难。”

  但是,陈金罗也表示,国家能通过个案式处理逐步开放捐赠免税领域,反映了国家在财政有很大好转的情况下“支持 、鼓励企业家为慈善公益事业作贡献”。

  “这是一个好迹象,但是个案式处理并非长久之计。我认为,国家应该从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陈金罗说。

  相关链接

  享受全额免税的公益机构名单(22家):

  中国红十字会

  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中华慈善总会

  中华法律援助基金会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福利会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煤矿尘肺治疗基金会

  中国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

  中国绿化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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