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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暴露城建管理三个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0:53 广西新闻网

  陕西省渭南市城区红绿灯电费无人缴纳,累计欠款金额达75万元。渭南供电部门从6月28日起,切断市区8个交警执勤岗区红绿灯电源,市区电子警察全部瘫痪,导致市区交通秩序混乱,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增多。目前,经渭南市政府协调,供电部门已恢复供电(相关新闻见本报今日国内新闻)

  交通路口红绿灯没了电,电子警察变成了“睁眼瞎”,交通秩序明显混
乱。供电部门给红绿灯掐电,理由十分充分:交管部门拖欠19年电费,多次催费也不缴,不断电就不符合规定。按理说,作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供电部门对屡欠电费的“红绿灯”断电,无可厚非。而交警部门认为红绿灯属城市基础设施,所需电费不能由交警队来支付,好像也很有道理。你想想,现在交警都是“收支两条线”,财政部门没给缴纳红绿灯的专项电费,他们拿什么缴纳?

  一个有“理”,一个有“据”。“有理有据”的结果是,红绿灯停摆了,民众出行增添了很大安全隐患。如此“有理有据”,暴露了城市建设与管理上的3个漏洞和隐患。首先是谁来承担公共设施费用的问题。毋庸置疑,红绿灯属于公共设施,所有费用应由政府财政负担,至于说究竟该由城建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支付,只是个手续问题。渭南的“红绿灯”所欠电费,既不是交管部门欠的,也不是城建部门欠的,而是财政欠的。今天财政可以欠红绿灯电费,明天就可以欠路灯电费,就可能让城市一片漆黑。在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公共设施上,政府财政不能吝啬。

  其次,“红绿灯欠费断电”还反映了城市管理上职能不清易扯皮的老毛病。红绿灯电费应财政出,但究竟是财政部门直接给电力部门划拨资金,还是由某个政府部门代表政府给电力部门资金呢?前者不现实,后者涉及具体承办者。在渭南,由于职责不清,所以认为红绿灯电费不该交警部门交。

  第三,“红绿灯欠费断电”还与节约有关。城市公共设施浪费巨大,节约潜力巨大。笔者所在的山东淄博市,有些路段的路灯和红绿灯,就是采用绿色的太阳能技术,灵活方便,节约环保,一举多得。有了这种太阳能红绿灯,再也不怕因停电而造成交通堵塞了,财政也能因此节约一大笔资金,更不会出现“红绿灯欠费断电”的闹剧了。(山东孙化民)编辑:王香菊作者:孙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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