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诓人做担保 凭借条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2:36 新闻晚报
□通讯员 苏吾德

  晚报讯 曹某手持施某所书50万元的借条,要求其归还欠款。经闵行法院审查,借条为实,但没有支付借款,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曹某的诉讼请求。

  去年7月2日,施某接到熟人王某的电话,赶到一家茶室,房内另有一熟人潘某。潘称,王赌博输了钱,要施某出借条担保,自己才肯借钱给他,具体欠款由王某归还。在王、潘的再三劝说下,施某出具了出借人为曹某(潘的妻子),金额为40万元借条,但他没有看
到钱款交接过程。2005年8月2日,施某再次因王某赌博事宜,出具10万元借条1份,他还是没有看到钱款交接。8月25日,潘某到施某开办的棋牌室,催讨钱款。今年3月20日,曹某起诉,要求施某归还借款50万元。

  法院认为,根据双方的陈述,双方涉及的借贷,均明知涉及王某赌债的归还、出借王某赌资形成,不属合法借贷关系。另外,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被告所出具的借条2份,无交接50万元钱的事实。故所涉及的借贷不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保护。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50万元,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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