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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堆炉灰 拳打脚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2:36 新闻晚报
□万剑峰

  晚报讯 为工作小事发生纠纷,失去理智而对同事拳打脚踢,致其骨折。近日,奉贤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现年47岁的高某系奉贤区青村镇一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锅炉工。去年8月1日晚,高某上夜班,发现自己工作的锅炉内有积灰,便叫住欲下班的同事嵇某,要他清理干净再走。嵇某回答不要着急,自己会清扫的。高某见其不紧不慢,因而大声呵斥,双方因此发生口角

  争执中,高某猛地将嵇某推倒在地,随后抬脚踢向其左腿,痛得嵇某大叫,厂内工人急送医院抢救。经诊断,被害人嵇某因外伤致左胫骨、左腓骨骨折,已构成轻伤。

  事发后,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遂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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