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个车位 大打出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2:36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 顾建国 胡嘉祺 晚报讯 两名自备车车主在进入车库时,为停车的先后顺序发生争吵,继而大打出手,一名车主被殴打成脑震荡、双眼视网膜震荡等伤势。日前,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打人者赔偿受伤者3600元。 2005年2月5日晚,胡先生与儿子驾车至浙江路某停车库准备停车,在车库门口遇到另一名车主张先生。由于车库管理员让后到的张先生先行停车入库,引起了胡先生的强烈不
经过警署的调解,胡先生支付了张先生相应的医疗费,但未支付张先生由此造成误工、营养费等损失。张先生将胡先生父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6万余元。 法院认为,胡先生因为琐事与张先生发生争执,继而互相欧打,致使张先生头部、眼部等多处受伤,侵害了张先生的身体健康权,胡先生应当为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而张先生对自己的受伤也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次要的民事责任。据此,法院判定胡先生赔偿张先生误工费等共计3600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