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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布:广东销售电价升2.87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4:59 金羊网-羊城晚报

  省物价局表示,各类别电价具体水平正在制定中

  本报讯记者李晓莉报道:发改委日前公布各地区销售电价和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详细调整方案,其中南方电网调整幅度较大。

  根据方案,上网电价广东省提高1.42分钱、广西自治区2.28分钱、云南省1.53分钱
、贵州省2.06分钱、海南省1.04分钱。销售电价广东省提高2.87分钱、广西自治区3.33分钱、云南省3.16分钱、贵州省3.03分钱、海南省2.27分钱。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实习生张憬淳报道:发改委业已出台各地区销售电价和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详细调整方案,广东何时实施该方案?居民电价将如何调整?广东省物价局昨天证实,各类别电价的具体水平已在讨论制定中,要报省政府审批后才能发布,居民电价是否上涨暂时未定。

  此次发改委调整电价,对销售电价结构进行了调整:一是将全国中小学用电价格统一调整为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相应减轻学校电费负担。二是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推进城乡工商业用电同价的力度。

  另据悉,广东拟将销售电价中现有的居民、商业、工业、大工业等分类结构简化,今后将不按电力用途分类,而是按用电负荷的大小分类,来区分各类别的电价收费标准。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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