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位警务联络官启程远赴阿富汗 (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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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5:58 中国江西网 | |||||||||||||
7月4日,远赴阿富汗的刘志强(左二)启程前与同事们告别(中国江西网记者 王凯摄) 中国江西网7月4日南昌讯(记者 王凯 报道)7月4日,原江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
刘志强是江西公安系统内第一位警务联络官。他表示将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绝不惧怕艰苦,为祖国争光,争取圆满完成使命。 警务联络官是警察中的外交官,是由公安部派驻到我国驻外使领馆,以外交人员身份代表公安部与驻在国开始警务联络和执法合作的警官。主要职责有开展警务交流与合作、办理涉外案件、调查研究、对外宣传、领事保护等。由于国际形势的复杂严峻,跨国经济犯罪、非法移民,毒品走私等日益突出,发生在国外设计我公民与企业利益的突发事件也频频发生。鉴于形势,中国公安部从近年开始,陆续向美国、加拿大、日本、泰国、菲律宾和阿富汗等13个国家派驻了26名警务联络官,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与驻在国家执法部门开展警务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 6月份,胡锦涛提出加强中阿关系五点建议,与阿富汗在加强警务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等达成了公识。公安部于2004年7月向阿富汗派出首任位警务联络官,任期两年,为加强中阿警务合作与交流、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刘志强(左一)和妻子女儿以及公安厅领导合影留念(中国江西网记者 王凯摄) 刘志强毕业于江西师大外语系,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秘书科副科长、外事科负责人、出境科科长、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等职位,参加过公安部出入境系统举办的“全国英语风采大赛”,并进入了前六名,英语水平较高,曾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编辑:魏传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