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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民调解员制度 轻松解决邻里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6:1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7月4日消息(记者杨静 实习记者薛滢) 自2004年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以来,上海市加强人民调解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徐汇区注重整合法律资源,借助外力,探索出一条有效化解群体纠纷的特色之路。

  去年夏天,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发生了一起小区居民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由于开发商在小区内的门房建设,严重影响到184户居民的日常生活,业主与开发商几次交涉未
果,矛盾日益加深。许多七、八十岁的老人甚至直接坐到工地,阻止施工进行。尽管街道居委会出面调解,却还是难以使双方达成协议。小区居委会书记肖育培描述道:

  “我们居委会代表去谈,主要是为了不要把事情激化,但是群众的要求非常高,有的还要求一个平方赔一万,但是法律上又没有依据,引导他们打官司,他们又不肯,再说开发商对我们居委不怎么认可。”

  肖书记的叙述正体现出居委会面对新时期民事矛盾的力不从心。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类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市政建设、轨道交通动迁等重大项目中,各类群体性纠纷日益增多,诸如此类物业纠纷亦屡见不鲜。针对这一问题,徐汇区区委、区政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创新机制,重视引入法律资源,率先组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使专业的法律服务真正走入到群众生活中。

  这些调解师用司法程序介入,协助街道居委会进行群体类纠纷的调解。在徐家汇街道的纠纷中,调解师经过6次内部讨论和26次协商,为居民争取到120万元补偿金,顺利解决了这场历时三个多月的纠纷。业主俞玉定对此赞叹不已:

  “当时我们的调解师就第一时间到现场对开发商和居民进行调解,把应该发生的矛盾在萌芽之中被消灭,这点对我们老百姓来讲是很贴心的。我们老百姓最高兴的是在半年当中把这么大的事解决了。”

  徐汇区在上海市率先贯彻“依法调解”的原则,而徐家汇街道在徐汇区中则是最先落实该新机制的区域。街道调解室现有6名调解师,均为退休的资深法律工作者。他们在原单位中当过中层领导,有着几十年的民事工作经验,使得基层解决纠纷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提高。

  调解室成立一年来成绩显著,调解纠纷80多件,其中群体纠纷15件,都取得圆满的结果。徐汇区司法局局长严新力从宏观角度对这种机制做出了积极的评价:

  “把法律服务这个资源与人民调解原来的一些做法结合起来,非常好地化解了社区中的一些矛盾,不必一下子引到法院去,可以减少司法的成本。”

  调解委员会这一机制,是政府购买民间调解服务、整合社会资源的创新之举。它借助了专业知识背景的优势,使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得到进一步拓展。作为上海市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一大亮点,调解室的出现预示着人民调解工作已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完善,从而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城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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