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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烈士获40万 外来人员在此适用本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17:2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40万!我国奖励见义勇为最高政策标准金额有望被刷新!近期,东莞市出台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穴征求意见稿雪,其中规定:因见义勇为牺牲,抚恤方面除按照国家有关因公穴工雪死亡规定办理外,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人员,将一次性给予抚恤金40万。

  昨日上午,东莞市法制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自6月29日在东莞市政府网站征
求意见稿以来,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其中反映问题较多的是外来人员能否申请“见义勇为”。

  暂行办法规定,对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人员穴不论本地或外来雪的奖励和保护,适用本办法;具有东莞市户籍的公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的,参照适用本办法。人民警察、武装警察、现役军人和其他公职安全保卫人员,在非执行公务时的见义勇为行为适用本办法。(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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