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地 竣工时间要入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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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3:1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王勋 本报讯国土资源部推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于7月1日起开始执行。为保证用地者及时开发利用土地,防止开发商囤积土地,该协议在原先主合同约定动工时间的基础上,首次把建设项目的竣工时间也写入范本。
明天,福州将公开拍卖城区三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新出台的《补充协议》能否及时落地福州?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局已将具体方案上报市政府,目前还未得到明确答复。 开发进度写入合同 据了解,国家版本的《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共16条,对出让土地的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投资强度、宗地容积率、建筑系数、闲置土地认定、终止履行合同、改变合同约定的用地条件等合同条件及违约责任都进行了明确约定。 为保证用地者及时开发利用土地,防止开发商长期大量囤积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第一条就约定了建设项目的竣工时间。此外,该协议还提到,受让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即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受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 福州业内人士表示,绝大部分开发商都希望有关部门能抑制开发商囤积土地,以免产生市场泡沫。如果竣工日期必须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中,企业举牌拿地时无疑将更加谨慎,必须全面考虑开发时效、资金配置等问题。 明天拍卖是否 执行《补充协议》? 按既定流程,明天,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拍卖福州市城区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别是:位于仓山区建新大道东侧,金山生活区九期A地块,出让面积约149015平方米(合223.52亩);位于仓山区建新大道以东,金山生活区九期B地块,出让土地面积约66241平方米(合99.36亩);位于仓山区则徐大道西南侧,出让土地面积约38639平方米(合57.96亩)。 这三幅地块使用权的出让,是继九部委15条细则实施后,福州首次土地拍卖,拍卖价格的走势如何、国土资源部推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能否及时落地福州,都成了公众的关注焦点。 业内人士推断,福州市此次应该会如期执行新的《补充协议》。 □相关链接 福州囤地1.1万亩 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发现我省的闲置土地量偏多,导致开发建设周期延长,客观造成变相囤积土地的状况。其中,福州市开发商手中的历年存量土地约1.1万亩,依法处理的力度却还不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