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制定《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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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9:42 河北日报 | |||||||||
发现病例必须及时报告 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记者朱玉)卫生部近日表示,流脑的威胁不容忽视,我国出现较大范围流行的危险依然存在。为及时掌握流脑疫情动态,了解流脑菌群分布特征与变迁趋势,卫生部近日制定《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
方案指出,各级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流脑监测病例时,城市必须在6小时以内,农村必须在12小时以内进行报告。已经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要认真、及时做好网络直报工作;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派人对报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