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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资源保护费开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09:51 云南日报

  7月1日,洱海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费开征。

  从上世纪70年代起,大理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洱海的保护治理,累计投入治理保护资金2.1亿元。2003年,省政府确定把大理建设成为滇西中心城市,洱海保护是建设滇西中心城市的基础和前提。为加强洱海保护力度,经省政府批准,将洱源县的江尾、双廊两镇划归大理市管辖。随后,环洱海生态、污水处理和截污、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主村镇垃圾、
村落污水治理等六大洱海保护治理工程启动,迄今已累计投入资金9.86亿元。此后,洱海水质恶化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流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2004年至今,洱海水质总体保持III类,成为全国城市近郊保护得最好的湖泊之一。

  随着经济社会及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洱海生态环境承受的污染压力也随之加大,洱海生态保护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洱海保护治理形势仍然严峻。征收洱海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费已成为筹集保护治理资金的迫切需要。

  此后,洱海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费由大理市洱海管理局根据游船实载乘客人数,按每一乘客每人次30元的收费标准向在洱海内从事旅游载客航运的经营者收取。

  秦蒙琳(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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