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法院法官撰写的论文在全国法院民商事案件管辖实务问题研讨会中获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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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0:02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 |||||||||
我院法官陈运洪撰写的论文《多个责任人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探析》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法院民商事案件管辖实务问题研讨会中荣获优秀奖。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海难救助人及船员等船舶所有人的雇佣人员都可以作为责任人而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司法实践
(海口海事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