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海口海事法院法官撰写的论文在全国法院民商事案件管辖实务问题研讨会中获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0:02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我院法官陈运洪撰写的论文《多个责任人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探析》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法院民商事案件管辖实务问题研讨会中荣获优秀奖。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海难救助人及船员等船舶所有人的雇佣人员都可以作为责任人而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司法实践
中,多个责任人同时申请设立基金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但我国的海诉法及其司法解释只对单个责任人申请设立基金在程序上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陈运洪同志结合我院受理的两件多个责任人申请设立基金案件,指出了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多个责任人同时申请设立基金的案件在程序操作方面的法律缺失,探讨了这类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的问题,同时对海诉法的相关条文提出了修改建议。

  (海口海事法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