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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前城镇一律撤销学前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0:29 天津日报

  农村乡镇地区可根据当地情况保留学前班其中评估问题严重的应予以停办

  撤销学前班地区要积极发展低收费的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种早期教育

  社会各种培训机构、公民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学前班

  本报讯(记者孙刚)目前,本市学前班教育由于受师资队伍和办班条件等因素影响,“小学化”教育的倾向非常严重。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保证本市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均衡发展,昨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学前班问题的有关意见》,全市城镇地区将撤销学前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

  据悉,本市农村乡镇地区可根据当地需求情况保留学前班,城镇地区于2006年8月31日以前一律撤销学前班。保留学前班的地区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学前班评估指导实施细则》要求,于今年年底前对学前班进行一次全面评估,问题严重的学前班应予以停办。撤销学前班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发展低收费的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种早期教育形式,合理制定应对措施,满足社会不同需求,确保学龄前幼儿接受早期教育状况的整体比例不下降。社会各种培训机构、公民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学前班。各区、县要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天津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施细则》的精神,加大对各类型托幼园(所)教学管理、师资培训和教育评估的力度,做好幼小衔接的研究与实践工作,为幼儿一生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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