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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职业技能鉴定把把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1:51 法制晚报

  今日快评

  给职业技能鉴定把把关

  新闻提示

  2005年,北京地区共有近42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首次突破了40万,北京“考证”的花费超过了3500万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可谓红红火火,蒸蒸日上。

  国家教育改革文件规定,“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这意味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这既是职业技能鉴定存在的基本依据,也是职业技能鉴定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础。

  目前,各地的职业鉴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国统一鉴定考试,一种是社会化鉴定。社会化鉴定又有地方统一考试和行业部门考试考核等不同形式。而从职业准入角度讲,有一部分职业技能鉴定是涉及职业准入的,即没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就无法进入相应的职业领域,另外许多职业技能鉴定只具有认证的性质,是对职业技能水平的鉴定,可能与岗位和薪资挂钩,但并不具备职业门槛作用。仅以北京地区为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已达到401个,其中全国统考的职业只有10个,全市统考的100个,其余全市非统考的有291个。全国其他各省市也都是相同或相似的情况。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职业细化程度越来越高,新职业会层出不穷,职业技能鉴定还会保持长足发展的趋势。

  然而,在职业技能鉴定日益发达的同时,我们有时会遇到一些尴尬:比如请个保姆做不好家务,请个维修工修不好水管……然而其中一些人却持有合法的职业技能证书。

  从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的职业技能鉴定都是由地方设定、管理和具体操作的,由于涉及行业众多,鉴定部门和机构分散,标准不一,监管不到位,培训经济和证书经济就难以避免,证书含金量有的时候就无从谈起。另外,鉴定机构的权责分离,即只管发证,对人才水平不承担任何连带的“保证”责任,也助长了证书的泛滥。

  其实,一些职业准入证书的设定,本质上是设定行政许可,必须严格按照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办理,没有设定权的机关和部门不得设定此类职业技能鉴定。即使对于那些不涉及行政许可的职业技能鉴定,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当严格监督管理,制定规范、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鉴定机构责任,让职业技能鉴定也接受“鉴定”,才能确保人才的质量。

  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克杰

  相关报道见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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