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贼勾结案原所长判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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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2: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贵阳电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4日开庭,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原所长、原教导员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 被告人蒲烈彬,副处级,捕前系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所长;被告人白锡文,正科级,捕前系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教导员。2005年7月4日,两被告人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据了解,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曾于2005年10月首次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包括上述二被告人在内,先后有13名干警因涉嫌滥用职权被依法提起公诉。他们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大厅执勤期间,为牟取私利,经共同或分别与其他干警共谋,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对实施盗窃活动的盗窃分子按人头收取“班费”。经检察机关查实,该所涉案干警多达42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蒲烈彬、白锡文在担任成都火车站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期间,对已掌握的警贼勾结线索不深挖细查、不如实上报,使宜宾籍扒窃人员得以在部分警察庇护下长期作案,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