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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献计我市新农村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2:22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前言

  前不久,市政协召开十一届二十八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如何加快和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问题。市政协各组成单位、区县政协和与会委员立足我市实际,积极为加快和推进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其中培养千百万“知识农民”、建立“农民后教育学院”、建设千家“农家店”等建议,让人耳目一新,赢得了旁听市民代表
的一致赞同。本报在此对委员的精彩发言予以摘登,相信这些建议同样也会引起全市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关注,有助于政府部门更好地决策,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规划先行

  刘维健委员:西安市的六大发展方略中,第一个就是“规划立市”。我市新农村建设,也必须要用规划来引导、来统筹、来安排,来确保实施。要把新农村建设和落实“十一五”规划联系起来,研究、设定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指标体系,明确各个阶段性目标,同时组织市上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水、气、路、电以及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专项规划,组织做好一批村镇的发展规划。另外,新农村建设要抓好五个领域的项目,即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以交通、水利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以三农为核心的服务业,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在这些领域,策划、征集、筛选和确定一批能够明显促进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大项目,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好项目,集中力量予以支持。

  培育千百万个“知识农民”

  王建华委员:我市建设新农村,必须培育一支掌握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精于生产、善于管理、能抓住市场、能扎根农村的“知识农民”队伍。目前农村中有一批优秀的乡土人才,已经具备了“知识农民”的基本素质,他们经过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完全可以成为“知识农民”。同时,将大中专学生培育为知识农民的主力军,是缓解就业矛盾的有效途径,可以在他们毕业后,根据其专业和本人兴趣爱好及志向,组织他们到农业院校进行一年的专业学习、见习;根据各地农业生产的特色,有目的地选拔一些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培育;适当扩大涉农院校的招生规模,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教育;发挥优秀知识农民和科研院所的“传帮带”作用,让大中专毕业生拜师学艺,掌握农业专业技术。国家可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创业。

  推进全市教育均衡

  王效梅委员:目前,我市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农村学校管理水平较低,教师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不高,城乡学校学生生源呈倒金字塔发展趋势,教职工福利待遇差距明显,其中山村学校代办教师工资每月仅110元左右。建议政府主导投资,切实加大教育投入,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投入和政策倾斜力度;优化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在给优质教育资源“锦上添花”的同时,更要给薄弱学校“雪中送炭”,通过分期分批从城市教育费附加危改经费等多方面筹措资金和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改造薄弱学校,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探索新型模式,实现城乡共同发展。积极探索名校连锁办学的新模式,让名校的辐射作用带动农村教育发展。可采取名校兼并薄弱学校的方式,直接将名校的无形资产和管理经验嫁接到薄弱学校,共享软硬教育资源,让薄弱学校能够快速脱胎换骨。另外,还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干部教师素质,提高福利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引导更多农民进入小城镇

  靳秀珍委员:加快小城镇建设,以城镇化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我市必须强化以中心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形成以西安特大城市为中心、以中心镇为支撑、小城镇星罗棋布的新格局。要通过规划和管理,增强对小城镇建设的宏观指导,使我市小城镇在个体上功能完善、突出地方特点,群体上能够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同时吸引企业、个人及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投资小城镇的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完善其综合服务功能。以产业为支撑,大力发展繁荣小城镇,建议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创办产业园区与小城镇结合起来,增强小城镇的经济实力。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引导更多农民进入小城镇。西安可先放开县以下城镇户口,逐步放开西安市户口。凡有合法固定场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市常驻户口,逐步实行统一居民身份的一元户籍制度。

  建立“农民后教育学院”

  邓军均委员:当前我市农业人口比重较高,为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必须从宏观角度考虑缩减农民队伍,把更多的人员从生产环节剥离到农业服务业或其他更多的行业中。首先借助农村教育阳光工程,建立健全农民教育服务体系,引导一技之长的农民涉足非农行业。在农民培训教育方面,建立以乡镇为组织主体的,由政府主要投资、地方和农民共同集资兴办的“农民后教育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有关规程和编写教材,并根据地域特色,逐步打造特色专业,如土建、装璜、钳工、焊工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农业专业等。在会展经济的平台上,为农民技能展示开辟一席之地。建议组织一年一度的“西安市农民技能展示博览会”,提供各种建筑材料或其他原材料,提供场地和优惠政策,展示农民的一技之长,把农村稀特产品以及工艺品的生产人、制作人介绍给社会,把富有浓厚地域特色的农家乐介绍给城里人,促进城乡人才交流,推介“农”字产品,推进城乡互动。

  建设千家“农家店”

  黄漪清委员:过去农民的消费环境是“油盐酱醋找个体,日常用品赶大集,大件商品跑县里”,现在,必须积极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规范化、规模化和畅通化建设。近年来,城市大中型流通企业通过直营连锁方式,在农村建设“农家店”,受到农民欢迎。去年我市已建成294家标准化“农家店”,今年还将再建500家左右,并且做到“六统一”: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商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建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鼓励和支持连锁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对于企业采用加盟连锁方式改造的“农家店”,建议政府在办理税务、卫生、烟草、盐业、农资、安全生产等证照变更时候,相关部门仅收取变更证照工本费,同时在用电方面给予优先保证和优惠。对农产品进入市场开方便之门,对农民从事农产品、农资和消费品的流通,在制发证照、税务登记和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方便和支持。

  必须搞好村民自治

  商子雍委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首先搞好村民自治。村民自治制度,目前已成为当今中国农村扩大基层民主和提高农村管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方式。但是,在实行村民自治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村官”腐败的严重问题,并在现实中愈演愈烈。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村民们对“村官”没有有效的约束力,这说明我们今天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并不完善,导致许多“村官”钻法律的漏洞,村民们也无从监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广大农民兄弟选举好村民委员会、监督好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是使社会主义新农村真正在中国大地上成为现实的必由之路。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谢莹委员:当前我市就业的农民工近100万人,但在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劳工关系不规范,基本社会保障普遍缺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仅占61.5%,且履约率较低;农民工工资水平偏低,工作时间普遍超时,43%的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以上;工作环境恶劣,生产安全没有保障等。建议各级党委政府高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将其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规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有关部门要监督企业依照法律建立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农民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劳动保护、法律知识和工会知识的教育。保障农民工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中来,在全社会形成善待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实现地理标志商标“零”突破

  民盟西安市委员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一种表示商品来源和质量的商业标记,是农产品走向市场的通行证,像涪陵榨菜、吐鲁番葡萄、哈密瓜等都是赫赫有名。近年来我市特色农业发展很快,临潼石榴、灞桥樱桃、户县葡萄、周至猕猴桃等日益壮大发展。但这些农产品除一部分注册为一般商标外,有的还没有注册,更没有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产品。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商标意识,商标主管机关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地理标志申请注册证明商标,为他们提供指导咨询和帮助。同时做大做强我市农产品,要在工艺、质量、信誉等要素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引导农户一定要有质量意识和诚信观念,生产质量过硬和质量稳定的产品。对已经注册的产品的商标可以积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就要加强保护,使地理标志商标真正为农民增收和区县经济发展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总之,要将知识产权保护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实现我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零”的突破。

  关注农村“留守儿童”

  李志华委员:目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突出,给教育提出了新问题。据调查,几乎每个学校都有孩子在家里“放羊”,这些孩子父母长年在外打工,有的交给奶奶爷爷照管,或者家长把钱留给孩子,让其自己处理生活,孩子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更谈不到与家长“沟通”。农民工的孩子,比农村留守孩子相对好一些,但由于父母忙于生意和生活,关怀不够,也存在放任现象。建议在农村广泛建立“家长学校”,利用农闲之际,向农民群众传授教育孩子的方法,相信农民群众会配合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的。同时开展城乡互动,在教育部门的协调下,让城乡孩子们“串亲戚”,让城市的孩子体验大自然的乐趣,让农村孩子和城里孩子跳舞、唱歌画画等。如果每年能有组织地让1万名城乡孩子互相交换住址,那么,对于农村孩子的素质提高会有很大帮助,城市孩子也将会受益良多。记者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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