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承诺 贵在践行 —六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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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2: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日前,市效能办授权本报及其他媒体向社会陆续公布市直机关91家单位效能建设公开承诺。这是我市继“并联审批”、“问责风暴”等之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公开承诺,取信于民。从91家单位服务内容、办事时限、服务标准、投诉电话等承诺内容来看,没有虚话和套话,每一条都是在给自己立规矩套“紧箍咒”,每一款都是在向
公开承诺,贵在践行。古人云,“一诺千金重”。既然承诺了,就得说到做到,不搞形式主义。唯其如此,才能真正起到承诺的作用,也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各级各部门务必对照承诺内容,按照精减、高效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降低运行成本,规范办事行为,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文明服务,推行政务公开。要进一步强化“三个服务”的理念,切实加强“两风两情”建设,着力解决工作不实、落实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各种各样失信于民的问题,努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坚决杜绝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 有诺必行,违诺必究。听其言后观其行,各级效能办对于涉及本单位及其所属部门、人员的效能投诉,特别是违反公开承诺内容的投诉,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查必到人、查必到位。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效能投诉,不管涉及什么单位,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并予以严肃处理。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实干就是能力,落实就是水平。我们没理由不相信,通过这次“破冰之举”、“自我革命”,向机关痼疾开战,向机关陋习开战,剔除一切与效能建设不和谐的音符,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会离我们越来越近,把合肥打造成“中西部乃至国内审批环节最优、办事效率最高的地区”已不是一句空话。 (相关内容见今日A10版、A11版的“效能建设”。) □本报评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