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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器具全市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2:53 法制晚报

  用水器具全市检查

  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将被改拆

  本报讯(记者 陈斯)即日起,市建委将对全市公共建筑和精装修居住建筑采购、使用用水器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将被改造或拆除后更换节水型器
具。

  据了解,检查的重点是公共建筑和精装修的居住建筑。

  市建委要求各区县建设主管单位检查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所采购及使用的水嘴、便器系统、便器冲洗阀、淋浴器等四类用水器具是否有符合节水标准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不能提供上述检验资料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组织检验。

  值得注意的是,在施工程中已经安装完毕但未通过专项检查的用水器具,将被责令加装节水限流装置,或者予以拆除,更换节水型用水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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