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贼勾结案一审宣判原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各领刑三年缓三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4:53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昨天开庭,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原所长、原教导员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了解,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曾于去年10月首次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包括上述二被告人在内,先后有13名干警因涉嫌滥用职权被依法提起公诉。他们在成都火车站执勤期间,为牟取私利,经共同或分别与其他干警共谋,多次对实施盗窃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原所长蒲烈彬、派出所原教导员白锡文在任职期间,对已掌握的警贼勾结线索不深挖细查、不如实上报,使扒窃人员得以长期作案。何云江X0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