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含霸王条款石狮一地产商被罚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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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5:3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华健/通讯员 李荣亮 本报讯 昨日,石狮市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房合同条款中,含有霸王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石狮市工商局处罚5000元。 据介绍,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合同格式条款第八条中规定,在商品房施工中遇到
据悉,这份合同文本,至今已使用了81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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