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阜东集团吸金案侦结起诉 主犯被检方求刑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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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7:0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7月5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南地检署侦办阜东集团吸金案,今天侦结起诉,依违反“银行法”、“刑法”及“洗钱防制法”等罪嫌,对主嫌陈育珅向法院提出求处有期徒刑20年,科以罚金5亿元(新台币,下同),并没收不法所得28.5亿元,其余25名被告中有3人遭求处8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报道,陈育珅于2002年经营阜东集团,在全台各地“违法”吸金及炒作股票,非
报道指出,除担任集团首脑外,陈育珅任用胞姊陈佩绮担任副主席综理吸金业务;女友吴梅邑及堂妹陈筠臻则为其贴身亲信,负责收取投资人上缴的资金。 全案今天经台南地检署侦查终结,将陈育珅与25名集团成员一并起诉。起诉书中指出,嫌犯违法吸金达28亿元,且事发后拒绝一切赔偿,导致众多家庭破裂,投资大众多人传出自杀,资金去向迄今交代不明,毫无悔意,故对陈育珅向法院提出求处有期徒刑20年,并科以罚金5亿元,并追缴不法犯罪所得28.5亿元。 目前潜逃岛外的陈佩绮遭求处12年,并科以罚金1.5亿元;吴梅邑求处有期徒刑8年,并科罚金1亿元;陈筠臻求处有期徒刑10年,并科以罚金1.5亿元。 据称,其余多名被告自首坦承罪行,检察官也建请法官缓刑或减刑。 据台媒报道称,日前辞职下台的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也曾被民代指控涉入该案。(云鹏) 相关专题:国亲两党要求罢免陈水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