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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富翁父亲骨灰盒敲诈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1:56 重庆晚报

  郑州损贼害怕亵渎神灵,天天对骨灰盒磕头谢罪

  “你父亲的骨灰在我手里”“灵骨可是你们家的招财之宝”“要拿回就用30万元来换”这样的短信一条条发往死者儿子的手机上。原来,一名损贼公然“绑架”富翁父亲的骨灰盒,并在富翁车上贴出“通告”留下联系方式。昨日,这名缺德男子被郑州二七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

  撬墓盗走骨灰盒

  这名男子叫要保安,今年41岁。昨日要保安在法庭上说,2006年春节前,他正发愁没钱过节时,恰好从电视上看到:河北两兄弟盗窃尸体敲诈50万元的案件,于是受到“启发”。

  2006年1月31日,要保安来到郑州万福金像公墓,发现驾驶奔驰车来扫墓的一家人。“他们家比较排场,肯定有钱。”要保安便跟踪这家人到其小区住处。

  2006年2月15日22时许,要保安来到墓地,找到那家人扫墓的地点,看到墓碑是一老爷子的照片,便用事先准备好的撬杠把墓撬开,将骨灰盒盗走。

  两天后,要保安再次来到郑州翻拍骨灰盒上的照片,将照片和写有“你父亲的骨灰盒丢失,请发短信联系”的纸条贴在了死者儿子的车上。死者儿子与要保安取得联系后,要保安多次发短信催促被害人及其家属将30万人民币打到其指定的银行账号上。

  3月12日,要保安在新乡被警方抓获。

  每天都要烧香磕头

  昨日在法庭上,要保安低着头说:“自从骨灰抱回家后,总感觉心里不踏实,每天没事就在阳台上给他烧烧香、磕磕头,希望他能宽恕我。”要保安说,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感到很恐惧。

  但恐惧仍然挡不住他要钱的想法,要保安向死者家属不断发短信:“你们放心,我一定把骨灰保护得很好,我现在把他当财神供着”“他是你们家的招财之宝,也是我的财神爷”“我和你们家无冤无仇,就是要敲诈钱财”等等。

  昨日,二七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要保安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到被告人要保安系犯罪未遂,认罪态度好,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要保安以盗窃骨灰盒为犯罪手段,其行为有悖于我国的公序良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可对其酌定从重处罚。法院依法当庭判决被告人要保安有期徒刑5年。

  据郑州晚报今日消息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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